简短的答案是可以,但当中有一条重要的界线。外籍人士可以在泰国完全持有一套公寓,但受限制所限。外籍人士一般不可以持有土地。关于外籍人士在此持有房产,几乎其余一切都由这个分别衍生而来。以下是各条路径如何运作的平实梳理,依2026年年中的规则为准。
- 49%——占一座大楼的楼面面积:外籍永久产权配额。
- 30年——可登记的最长租期:受保障的期限。
- 没有——外籍人士可以完全持有的土地:除少数获批准的例外情况之外。
- 公寓,永久产权:在大楼49%的外籍配额之内,您完全持有该单位,没有年期限制,并可传予继承人。
- 土地或别墅,租赁产权:于土地局登记、最长30年的租约,在土地出售之后依然有效。所承诺的第二个30年是一份合同,并非一项已登记的权利。
永久产权:持有一套公寓
根据泰国《公寓法》(Condominium Act B.E. 2522,1979年),外籍人士可持有一座已登记公寓之内全部单位总楼面面积的最多49%。在这个配额之内,您以永久产权完全持有自己的单位,并分占公用部分。持有既没有年龄限制,也没有年期限制,并可传予继承人。
在您作出承诺之前,有一项查核至为要紧:确认该大楼仍有外籍配额余额。49%一旦用尽,该大楼其后的单位便只能售予泰籍买家,或以其他结构持有;因此一个看似有售的单位,对外籍人士而言未必真的买得到。这一点由律师在尽职调查之中核实。
租赁产权:一份已登记的长期租约
在没有永久产权可选之处,长期租约是常见的替代方案。租约可于土地局登记,最长30年;已登记的租约在土地出售之后依然有效,故即使业主更替,租约仍然成立。您也可另行持有坐落于所租土地之上的楼宇或构筑物。
有一点广为误解,而且要紧。租约往往承诺再续30年,并以“30加30”的说法呈现。按泰国法律,该项续期是原订约双方之间的合同承诺,并非一项可以预先登记、或可向土地未来业主保证的权利。请把已登记的30年视为受保障的期限;至于其后的部分,应征询法律意见,而非假定续期会自动发生。
- 30年,已登记:这是受保障的期限。
- 再加30年,属续期:这是原订约双方之间的合同承诺,并非一项可以预先登记、或可向土地未来业主保证的权利。
土地,以及泰国公司这个问题
除少数例外情况——例如某些获政府批准的大额投资——外籍人士不可在泰国完全持有土地。泰国公司可以持有土地,而这条路径有时被说成外籍人士持有土地的方法。被略去的细节,恰恰是最要紧的部分。
公司要持有土地,前提是它必须是一家真正、由泰籍股东占多数、并有实际商业目的的企业。设立一家由泰籍股东代外籍人士持股的公司,即代名人安排,在泰国法律之下属违法,并且一直受到当局日益严格的审视。2026年,这方面进一步收紧:土地局与商业发展厅(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开始把公司股东记录与土地权属登记交叉比对,以便在登记之时标示出怀疑的代名人安排。任何考虑以公司结构持有土地的人,都需要就其自身情况是否合法取得妥当的法律意见,而不是把它当作一件例行公事的变通办法。
付款:外币与 FET 表格
要把一套公寓登记于外籍买家名下,购房款项一般必须由境外以外币汇入泰国,并在泰国兑换成泰铢。因此,付款以电汇方式进行,而非现金。就合资格的汇入款项,收款的泰国银行会签发外汇交易表格(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即 FET 表格),这正是土地局所需、用以证明款项来自境外的文件。金额较小者,银行的入账通知书也可作同样用途。把这些文件备妥,正是单位得以转入买家名下的关键。
继承
泰国的房产可以传予继承人,当中有两点需要明白。遗产税只适用于单一继承人所承受、超过1亿泰铢的那一部分,直系尊亲属及直系卑亲属按5%征税,其他继承人按10%。承受遗产的配偶获豁免。就某一名继承人而言,1亿泰铢以下不征遗产税。
就公寓而言,还有第二点。外籍继承人要保留所继承的单位,前提是它仍能纳入该大楼49%的外籍配额之内。若不能,泰国法律一般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出售该单位,常见为一年。这是一个宜早作安排的问题,而非留给遗产处理。
2026年的变化
2026年有两项改革正在公开讨论之中:其一是调低49%的公寓配额,其二是在指定经济特区之内调高。两者均未立法通过,自1979年沿用至今的49%规则依然生效。另外,期房买家获得新的定金保障,并于2025年1月起生效。以上均不改变前文的基本路径,但在您置业之时,宜就当时的情况重新确认,而非依赖数月前读到的数字。
持有公寓,租用土地,并以真正审慎的态度对待任何公司结构。曼谷大部分外籍买家,情况不出于此。
简而言之
在外籍配额之内以永久产权持有公寓,是外籍买家在泰国最清晰、也最常见的路径。在没有永久产权可选之处,租赁产权是惯常的替代方案。以公司持有土地是一个专门问题,而非默认选项。无论哪一种,都请确认配额、依循汇款流程,并在作出承诺之前征询独立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