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的答案是可以,惟當中有一條重要的界線。外籍人士可以在泰國完全持有一個分層住宅單位,但受限制所限。外籍人士一般不可以持有土地。關於外籍人士在此持有物業,幾乎其餘一切都由這個分別衍生而來。以下是各條路徑如何運作的平實梳理,依 2026 年年中的規則為準。
- 49%——佔一座大樓的樓面面積:外籍永久業權配額。
- 30 年——可註冊的最長租期:受保障的期限。
- 沒有——外籍人士可以完全持有的土地:除少數獲批准的例外情況之外。
- 分層住宅,永久業權:在大樓 49% 的外籍配額之內,您完全持有該單位,沒有年期限制,並可傳予繼承人。
- 土地或別墅,租賃業權:於土地局註冊、最長 30 年的租約,在土地出售之後依然有效。所承諾的第二個 30 年是一份合約,並非一項已註冊的權利。
永久業權:持有一個分層住宅單位
根據泰國《公寓法》(Condominium Act B.E. 2522,1979 年),外籍人士可持有一座已註冊分層住宅之內全部單位總樓面面積的最多 49%。在這個配額之內,您以永久業權完全持有自己的單位,並分佔公用部分。持有既沒有年齡限制,亦沒有年期限制,並可傳予繼承人。
在您作出承諾之前,有一項查核至為要緊:確認該大樓仍有外籍配額餘額。49% 一旦用盡,該大樓其後的單位便只能售予泰籍買家,或以其他結構持有;因此一個看似有售的單位,對外籍人士而言未必真的買得到。這一點由律師在盡職審查之中核實。
租賃業權:一份已註冊的長期租約
在沒有永久業權可選之處,長期租約是常見的替代方案。租約可於土地局註冊,最長 30 年;已註冊的租約在土地出售之後依然有效,故即使屋主更替,租約仍然成立。您亦可另行持有座落於所租土地之上的樓宇或構築物。
有一點廣為誤解,而且要緊。租約往往承諾再續 30 年,並以「30 加 30」的說法呈現。按泰國法律,該項續期是原訂約雙方之間的合約承諾,並非一項可以預先註冊、或可向土地未來屋主保證的權利。請把已註冊的 30 年視為受保障的期限;至於其後的部分,應徵詢法律意見,而非假定續期會自動發生。
- 30 年,已註冊:這是受保障的期限。
- 再加 30 年,屬續期:這是原訂約雙方之間的合約承諾,並非一項可以預先註冊、或可向土地未來屋主保證的權利。
土地,以及泰國公司這個問題
除少數例外情況——例如某些獲政府批准的大額投資——外籍人士不可在泰國完全持有土地。泰國公司可以持有土地,而這條路徑有時被說成外籍人士持有土地的方法。被略去的細節,恰恰是最要緊的部分。
公司要持有土地,前提是它必須是一家真正、由泰籍股東佔多數、並有實際商業目的的企業。設立一家由泰籍股東代外籍人士持股的公司,即代名人安排,在泰國法律之下屬違法,並且一直受到當局日益嚴格的審視。2026 年,這方面進一步收緊:土地局與商業發展廳(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開始把公司股東紀錄與土地業權登記交叉比對,以便在登記之時標示出懷疑的代名人安排。任何考慮以公司結構持有土地的人,都需要就其自身情況是否合法取得妥當的法律意見,而不是把它當作一件例行公事的變通辦法。
付款:外幣與 FET 表格
要把一個分層住宅單位登記於外籍買家名下,購房款項一般必須由境外以外幣匯入泰國,並在泰國兌換成泰銖。因此,付款以電匯方式進行,而非現金。就合資格的匯入款項,收款的泰國銀行會簽發外匯交易表格(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即 FET 表格),這正是土地局所需、用以證明款項來自境外的文件。金額較小者,銀行的入賬通知書亦可作同樣用途。把這些文件備妥,正是單位得以轉入買家名下的關鍵。
繼承
泰國的物業可以傳予繼承人,當中有兩點需要明白。遺產稅只適用於單一繼承人所承受、超過 1 億泰銖的那一部分,直系尊親屬及直系卑親屬按 5% 徵稅,其他繼承人按 10%。承受遺產的配偶獲豁免。就某一名繼承人而言,1 億泰銖以下不徵遺產稅。
就分層住宅而言,還有第二點。外籍繼承人要保留所繼承的單位,前提是它仍能納入該大樓 49% 的外籍配額之內。若不能,泰國法律一般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出售該單位,常見為一年。這是一個宜早作安排的問題,而非留給遺產處理。
2026 年的變化
2026 年有兩項改革正在公開討論之中:其一是調低 49% 的分層住宅配額,其二是在指定經濟特區之內調高。兩者均未立法通過,自 1979 年沿用至今的 49% 規則依然生效。另外,預售買家獲得新的訂金保障,並於 2025 年 1 月起生效。以上均不改變前文的基本路徑,惟在您置業之時,宜就當時的情況重新確認,而非依賴數月前讀到的數字。
持有分層住宅,租用土地,並以真正審慎的態度對待任何公司結構。曼谷大部分外籍買家,情況不出於此。
簡而言之
在外籍配額之內以永久業權持有分層住宅,是外籍買家在泰國最清晰、亦最常見的路徑。在沒有永久業權可選之處,租賃業權是慣常的替代方案。以公司持有土地是一個專門問題,而非預設選項。無論哪一種,都請確認配額、依循匯款流程,並在作出承諾之前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